为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拓宽研究生资助渠道,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教师发展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招聘助管作为工作助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
二、招聘对象
申请者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8、2019级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
三、基本条件
1.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在保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有余力从事助理工作。
2.表达、沟通能力强,文字功底好;做事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注重团队合作,有大局意识和较好的执行力。
3.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
4.熟悉新媒体工作,有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公众平台建设运营经验者优先。
5.每周一至周五保证两天(4个半天)可到教师发展中心上班。
四、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名额为8人(在石牌校区工作)。
五、岗位职责及要求
岗位 | 主要业务工作 | 助理来源 |
1.教师服务 | 联系沟通教师、组织教学活动;教师培训的过程管理和服务 | 高等教育、教育管理、心理等学科专业 |
2.媒体建设 | 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维护、新媒体开发和运营 | 教育信息技术 计算机等学科专业 |
3.教学辅助 | 教学跟踪管理及相关活动组织 | 高等教育、教育管理、教育信息技术、计算机等学科 |
4.教育资源建设与维护 | 智慧空间软、硬件设计与运用;教学资源的设计与开发 | 教育信息技术、 计算机等学科专业 |
六、待遇
1.提供各种学习与实践的机会,实现个人全面锻炼与发展;
2.享受学校规定的补贴;
3.聘期为一学期,聘期结束后,根据履行职责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表现合格的工作助理授予聘书。
七、招聘须知
报名者经过报名、面试、资格审查、试用期考察等程序,由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确定录用人选,报研究生处批准后聘任为教师发展中心工作助理。
1.报名方法:请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下载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上个人简历及本学期课程安排表,于 9月11日下午5:00前交到教师发展中心312室(网络教育学院楼),电子版请发至jsfzzx02@m.scnu.edu.cn。如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同时附上。咨询电话:020-85210771(石牌校区),联系人:张老师。
2.根据教师发展中心通知进行考核及面试。
3.接受系统工作技能培训,一个月试用期,通过试用期正式录用。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