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通知

各学院:

     接上级通知,2020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开始启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补贴对象

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校2020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研究生)。详细情况请对照《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附表3)。

二、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个人申请

各学院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补贴人员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校验后退回);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复印件;残疾毕业生持有《残疾人证》残疾证复印件;身份证/社保卡(校验后退回);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学院集中填写《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表2)。10月20日前,学院统一将汇总的报名纸质申请表材料以及花名册提交到各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同时将花名册电子版以学院名字重新命名(如“**学院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学院名称请使用全称)发送至邮箱327759478@qq.com。

四、审核公示

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逐人把关,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信息录入

公示无异议的,在10月30日前将公示通过的人员信息录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集中式一体化信息系统,接受南方人才市场复核。

六、补贴发放

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将在12月31日前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内(学校默认的华师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卡)。

七、其他

详情请咨询就业指导中心李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035。

 

附表3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doc

附表2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doc

附表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