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辉县市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研究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高中阶段师资学历结构,达到高学历人才引领学科教学的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事业〔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及河南省、新乡市相关政策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需要,经辉县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20年对短缺人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为切实做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高中教师50人,列入教师编制,均为全供事业开支。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研究生及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师范类院校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对口,具备教师资格并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6.教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与试讲

本次招聘采取到高校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有意向的毕业生当场报名,讲一节微型课,时间15分钟。

1.招聘时间:2019年12月29日(周日)早上9:00-11:30
       2.招聘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208室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的试讲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根据试讲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时与录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并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的试用期为6个月。

2020年毕业生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携带相关证件(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到辉县市教体局人事科报到。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这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特成立辉县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彦斌(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姚志伟(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杜晓田(市政府副市长)

 员:王学斌(市人社局局长)

王锡来(市委编办主任)

 斌(市财政局局长)

刘建国(市教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学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市人社局、教体局抽调人员组成。

咨询电话:0373—6233226

0373—6367108

八、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具体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