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拔尖研究生国外联合培养项目”选派办法

各学院、各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一批优秀研究生到国外高水平大学及研究所联合培养,培养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拔尖人才,我校继续开展“拔尖研究生国外联合培养项目”的申报及选派工作,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推荐及选派工作。

一、推荐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或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选拔计划

1.选派计划:60名左右。具体包括:非专项40名,专项1(英国切斯特大学专项)10名,专项2(美国威廉杰瑟普大学(WJU)、旧金山州立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10名。

2.选派专业:国家(省级)重点学科及优势学科优先。其中专项1主要面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所有招生专业,以及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基础教育学、心理学下所有二级学科等学术学位研究生;专项2主要面向教育管理、金融、国际商务等相关专业。

3.选派对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读研究生(出国时是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学生须办理延期毕业手续方可派出)。

4.学习期限:四个月及以上。

5.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项目、广州市菁英计划、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外联合培养项目等项目的人员。

三、经费资助

经费资助:凡入选本项目者,学校将发放资助奖学金人民币4万元/人(含差旅补贴在内)。

鼓励大家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培养项目的,半年获学校配套资助1万元,一年获学校配套资助2万元(2万封顶)。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外语要求: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科研能力,同时雅思成绩6分(申请英联邦国家地区)或托福考试85分(申请北美国家)以上,且达到所申请学校规定的语言要求。

3.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境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和相关学术成果复印件等材料;国外高校在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优先;研究项目已在SCISSCICSSCI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

4.全日制全脱产在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5.未拖欠正常缴纳的学费及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五、申请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外联合培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国外院校导师的邀请信(含中文翻译件)(申请专项1的学生不需要提供)

3.留学目的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

4.国内导师介绍和国内导师推荐信

5.国外导师简历(申请专项1的学生不需要提供)

6.国外联合培养研修计划(中英文,非专项和专项2需要国内外导师签名,专项1的学生只需要国内导师签字,电子签或纸质签均可)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说明:由于今年23月份英语雅思等考试已取消,4月份雅思考试不一定可以正常举行,今年拔尖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正式报名时,已有英语成绩的需提交成绩证明,还未考试的学生可先不提交英语成绩,于本学期内(71日前)提交正式英语成绩,7月上旬研究生院发布最终录取名单。)

8.其他佐证材料(包括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

六、推荐、选拔方式及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留学申请及研修计划。申请人可自由选择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也可以在我校合作院校中选择国外留学院校。

2. 学院初审:学院根据学校要求,结合人才培养需要和自身学科情况,对申请人情况及研修计划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学院盖章后,连同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

3.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和国际合作交流处组织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确定派出名单,公示后发文确认。

七、考核方式

国外研修结束后,需完成有国内外导师签名的研修计划进展、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成果总结报告,回国后两周内将国外研修总结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研究生院。

八、派出与管理

1. 选派人员需依时派出,未按期派出者取消其留学资格。

2. 选派人员需签署派出协议,双方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3. 选派人员如需延长学习时间,需个人申请、经双方导师批准,并经国内学校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交由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备案,方可延长学习时间。

4. 选派人员在国外学习的课程成绩可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互换学分。

5. 出国前需向研究生院提交协议书、签证、机票、保险等材料,签字确认;回国后需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学术报告、签证、往返机票、登机牌等材料,签字确认。

6. 选派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科研成果发表时,应注明 “本成果得到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留学基金资助”。

有意申请该项目的同学请在下载填写申请表并按照第七条准备材料的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安排在425日前将“附件2XX学院2020年拔尖研究生国外联合培养项目报名汇总表”和申报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名称+拔尖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命名打包发送到yjsy85210469@126.com,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后续通知再补交即可。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0年32

 

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外联合培养申请表.doc

附件2 XX学院2020年拔尖研究生国外联合培养项目报名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