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 (研究生阶段)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广东省教育厅拟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校优秀研究生候选人推荐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奖名额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粤教研函〔2020〕2号)文件精神,我校共有30个名额。请学院按照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三种类型学生各推荐1名候选人(总数不超过3名)。

二、评选范围

全校在学研究生,原则上以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已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学习阶段不得重复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术道德合格,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主要课程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所有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四)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

1.对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2.对于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一般应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即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3.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    

四、评选程序

(一)3月29日前,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附件2,双面打印)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3月29日—4月5日各学院组织评审,对候选人学术成果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核查,候选人须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查、研究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公示三天。

  (三)4月10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1-4)和相关申报材料一起报送研究生院。

(四)4月11—4月20日。依据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研究生院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确认报送材料符合完整性和规范性要求后,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查、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七天。

(五)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全校推荐获奖名单及推荐材料上报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

五、表彰形式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

各学院需向研究生院报送以下材料:

1.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1份,电子版1份)。

  2.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附件2,纸质文本一式2份,电子版1份,如有续表请同时提交其电子版)。

3. 各学院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文本一式1份,电子版1份,该表用于学校评审会,请认真填写)。

4.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候选人的科研成果、实践创新成果、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学术论文的佐证材料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佐证材料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后不予退回)。复印件统一用A4或A3纸复印(用A3复印的须将文字面向外对折成A4规格装订),佐证材料真实性由学院负责审核,对复印件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推荐表(附件2)导师意见及学院意见需详细阐述推荐理由,不能只填写“同推荐”。所有佐证材料需与推荐表(附件2)装订在一起,每位候选人独立1份。

5.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候选人的成绩单,要求包括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成绩,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开具并加盖研究生院公章,与推荐表(附件2)装订在一起。

6.2018-2019年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审查意见表(附件4,纸质文本一式2份,电子版1份)

  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石牌校区:研究生院309管理办公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10室)附件1-4的电子版发送至yjshc12@scnu.edu.cn请学院按时报送,逾时不候。

  (二)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基本条件和名额,择优推荐,宁缺毋滥。创新能力和水平的评价要破除“唯论文”的顽瘴痼疾,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基础研究的评价重点是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的评价重点是实际贡献和实际效果。

各学院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推荐、评选。仔细核查推荐人员的政治思想与学术道德水平,自觉接受师生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学校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视情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鲍老师,电话:85211117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xls

附件2: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doc

附件3: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申请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审查意见表.docx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