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全球招聘人才公告

 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球招聘50名人才。

一、学院基本情况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4年,坐落于海口市江东新区,是一所以培养经贸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国有公办高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百强学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学院占地面积1032亩,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是治学求知的理想之地。学校设有财务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39个专科专业(方向),4个联合培养本科专业,在校学生11000多人。2019年3月27日,李克强总理到学院考察工作,对学院改革发展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招聘的岗位、条件及人数(共50名)

面向全球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才。详见附件《全球招聘人才计划表》。

三、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乐观,热爱学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

3.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他条件;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6.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即:年龄50周岁及以下,从1969年4月1日算起;年龄45周岁及以下,从1974年4月1日算起;年龄40周岁及以下,从1979年4月1日算起;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从1984年4月1日算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7.现役军人;

8.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外籍人才不受招聘报名时间限制,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报名邮箱:hnjmzp@vip.163.com(务必注明“全球招聘+岗位+高校人才网”字样)。

3.报名材料:

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球招聘报名表》(word格式)及相关佐证材料(PDF版)发送至报名邮箱。

特别说明:外籍人才除提供《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球招聘报名表》外,还需提供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过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至少两封近期工作单位推荐信;护照首页扫描件;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过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半年内为有效)。

4.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电子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截止日期后15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

被考核(面试)人员须递交纸质版《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球招聘报名表》,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科研等相关信息佐证材料原件以备查证。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在学证明和预毕业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拟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考试)

1.开考条件:

(1)考核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1人即可开考。

(2)考试招聘:需通过笔试、面试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核(考试)方式:

(1)考核招聘:采取业绩考核+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其中,业绩考核(占30%):对应聘人近5年(2015年4月1日起)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考核;试讲+答辩(占70%):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外籍人才不做业绩考核)。

(2)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笔试(50%)+面试(50%)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为闭卷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

3.考核(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考核(或面试)内容为岗位知识和综合素质。

4.合格分数线:考核招聘合格分为75分;考试招聘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岗位的平均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5.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比例,则以笔试合格人员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学院官网公布;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7.考核招聘及公开招聘面试考官一般由5人或7人组成,按学科从学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8.注意事项:

考核(面试)时未携带居民身份证者(外籍人才携带护照)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结果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核(考试)情况(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得票达标)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次名人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1次复查。复查在我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或对考察材料造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核(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上报海南省教育厅。获批后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院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聘用

1.事业编制人员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聘用时间及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2.外籍人才按劳动合同管理,第一次签订聘期为1年,续签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且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1.外籍人才按年薪10至30万元标准,其他岗位按事业单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2.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除享受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外,按一事一议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5732061

65913136(外籍人才)


 附件1:全球招聘人才计划表.docx

 附件2: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球招聘报名表.doc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精神,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60名高层次人才。

一、学院基本情况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一所以培养经贸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国有公办高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百强学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019年3月27日,李克强总理到学院考察工作,对学院改革发展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的岗位及人数(共60名)

详见附件《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四、资格要求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乐观,热爱学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

3.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他条件;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属在职人员的,近三年考核等次须在合格(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7.现役军人;

8.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9.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10.报名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

(三)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

年龄50周岁及以下,从1968年7月1日算起;

年龄45周岁及以下,从1973年7月1日算起。

五、考核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前,共分6个报名段。

第一个报名段2019年10月15日前;

第二个报名段2020年1月15日前;

第三个报名段2020年4月15日前;

第四个报名段2020年7月15日前;

第五个报名段2020年10月15日前;

第六个报名段2020年12月30日前;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hnjmzp_rc@vip.163.com

3.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以文件夹(文件夹名及邮件主题为“报考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学历+职称+高校人才网”)压缩包发至报名邮箱,并按以下序号排序附件内容:

(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word格式)

(2)《诚信保证书》(须亲笔签名,图片格式)

(3)佐证材料(按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职称证书及聘书;招聘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

4.材料说明:工作经历证明须同时提供社保记录及劳动(聘用)合同。

5.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

按专业从学院考官库中抽调人员组成5人或7人的考核小组,考核以“谈话+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

1.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分六次进行考核:

第一次考核2019年10月底;

第二次考核2020年1月底;

第三次考核2020年4月底;

第四次考核2020年7月底;

第五次考核2020年10月底;

第六次考核2021年1月底。

每次考核结束,将根据招聘情况及时更新岗位及人数信息,如岗位已招满的将不再开展考核。

2.考核合格分为75分,并得到考核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得票未达标的不予聘用。

3.各岗位考核时间、地点待定。

4.被考核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并递交《诚信保证书》原件。

5.注意事项:

考核时未携带居民身份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结果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核情况(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得票达标)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次名人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体检复查仅能一次。复查在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或对考察材料造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上报海南省教育厅。获批后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院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且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省政府及校内绩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海南省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有关待遇。具体可参看《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

七、其他事项

(一)一经聘用,按照海南省和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落实待遇。

(二)本方案由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docx

附件2: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考生报名表.doc

附件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