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公告

一、学院简介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是2003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闻名遐迩的革命圣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之畔,学院占地面积590余亩,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近8000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2015年7月,学院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浙江省加强应用型建设试点院校。学院现有专业34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医学、法学等7大学科门类,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工程管理等4个专业先后立项成为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为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博士专任教师引进待遇标准(2020年)

人才层次

购房补贴(万元)

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学校

嘉兴市

学校

嘉兴市(海归博士)

文科

理科

工科

优秀博士

45

≥35

6

+6

6

8

10

博士

35

5

4

5

6

注:具有正高级职称,另加购房补贴20万元;具有副高级职称,另加购房补贴5万元。

1.学院新进博士按现行政策享受博士津贴1000元/月,无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校内副教授岗位津贴三年。

2.学院的购房补贴的发放视购房情况一年内给予一次性全额借支,服务期满后转为购房补贴。紧缺学科和紧缺专业的购房补贴就高发放。

3.学院为新进博士提供800-1600元/月租房补贴,时间为两年,同时可享受嘉兴市租房补贴。

4.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就高享受一方的全额购房补贴,另一方享受相应引进层次20%的学校购房补贴和全额的科研启动费。

5.新进博士服务期一般为10年。

6.引进人才待遇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缴纳。

7.可享受嘉兴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嘉兴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国语言文学、法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9个学科/专业30名博士专任教师。具体计划详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计划表》(见附件1)。

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归国留学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引进人才)学术要求详见附件2。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4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4月9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及岗位用人的紧急程度,适时组织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的形式(nhxyrc@mail.zjxu.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上传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要求:按类别上传下列内容的电子版(PDF),单个文件控制在50M,用“姓名+部门+学科专业+高校人才网”命名。所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本人负责。

(1)岗位应聘表(见附件3);

(2)学历和学位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学习成绩单及中文翻译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本人身份证;

(5)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工作经历、党员材料等证明;

(6)个人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成果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应聘人员。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学校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核

1.资格复审:考核前,学院将组织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方式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决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考核。

2.岗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可通过面试、试讲、答辩等形式,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师德素养、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发展潜力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四)考察

由学院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学院南湖学院门户网站(http://nhxy.zjxu.edu.cn/)和嘉兴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南湖学院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本院教职工直系亲属者,或有其他需要本校教职工回避情形的,需向学院报备。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学院南湖学院门户网站(http://nhxy.zjxu.edu.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方式:nhxyrc@mail.zjxu.edu.cn

联系电话:0573-83640391(方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41922

附件:

1.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计划表.docx

2.《嘉兴学院南湖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pdf

3.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20年4月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