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研工办:
2020年夏季第二批次毕业及授予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位授予决议将于7月28日发放到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时间和地点
1.因双证遗失无法补办,请研工办负责老师本人统一签领本学院学生的证书,不能派学生代领。
2.领取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
领取地点:石牌校区研究生院303培养办(电话85211115)、302学位办(电话85211118)及307专业学位办(电话852115255)。
3.石牌和南海校区相关学院的证书封壳在领取证书内页时一并领取,大学城校区相关学院的证书封壳请联系大学城管理办吴军青老师领取,联系电话39310084。
二、发放双证的注意事项
1.离校手续(含缴清学宿费和暂付款、提交学位论文至图书馆等)全部办理完毕方可领取两证,请在发放前认真核查。
2.证书领回后由学生本人凭个人证件签领(定向委培生需附所在单位同意自取的证明,如无则随个人档案一起邮寄至所在单位),务必做好签领登记。学位证签领表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学位证书管理下载,毕业证签领表在领取证书时现场发放。
3.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
三、学位授予决议书的整理要求
1.学位授予决议书是学生被授予我校学位的重要证明材料,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归档,不得遗漏。
2.每位学生有两份学位授予决议书原件,一份原件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整理归档并移交我校档案馆,另一份原件按照以下要求根据学生类型分类整理:
(1)所有双证的境内学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已毕业又返校申请学位的学生),学位授予决议书原件1份、学位申请书复印件1份、研究生学籍表1份、研究生成绩单1份由研工办负责整理归入学生的个人学籍档案。具体整理时间和要求按照研究生院管理办《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研究生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进行,联系电话85211117。
(2)港澳台生、留学生、单证在职研究生,学位授予决议书原件1份、学位申请书复印件1份、研究生学籍表1份、研究生成绩单1份共计4份材料由研工办用信封密封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学生在领取证书时,由学生本人签收后转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档案袋信封封面上须粘贴标签,标签格式请下载附件并自行打印。
(3)同等学力学生,学位授予决议书原件1份、学位申请书复印件1份,领取方式同(2),档案袋信封封面上须粘贴标签,标签格式请下载附件并自行打印。
四、学籍表和成绩单的整理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按要求整理学籍材料,如有错漏,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整理要求如下:
1.学籍表上学生各项信息如导师、培养层次等须填写完整,照片处需加盖学院公章,公章应清晰,毕业日期请填2020年7月1日。
2.成绩单由教务员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后,装订在相应学生学籍表背面。
3.专业学位学生个人档案需同时放入《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
4.双证研究生毕业生的学籍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请各学院在整理毕业生材料时,按实际毕业学生名单,自行带往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5.港澳台生、留学生、单证在职研究生的学籍材料按照本通知第三点连同学位材料一起交由学生本人签领并转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22日
附:在职研究生学位学籍档案标签
文件下载:2、在职研究生学位学籍档案标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