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改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我校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派遣工作,提高效率,方便学生。根据省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有关毕业研究生就业改派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择业期限内的毕业研究生可以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申请改派

注: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限为2年内;

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限为5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目前仅限2019届和2020届及之后的毕业研究生使用。

二、所需材料

(一)同意改派证明材料

1.原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需提供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外省生源可不提供)。

2.原报到证派遣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需提供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改派申请书、原单位的报到证。

(二)同意接收证明材料

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材料,以及新接收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如申请派遣回生源地则无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1.毕业研究生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官方小程序中的"申请改派"功能中提出申请,并上传有关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2.学院和学校审核相关附件

3.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符合申请改派条件的毕业生签发新的电子报到证

注:定向生和委培生不允许提交改派申请

四、申请改派操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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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院

                                            20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