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按贷款流程,高校完成回执录入工作后,学生申请的贷款才能生效。为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就回执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上交贷款回执材料

学生向学院辅导员处上交贷款回执材料。学生的贷款回执材料包括纸质回执或电子回执(手机短信信息)两种。

1.对于纸质回执,学生需在回执单空白处书写年级、学号(务必正确填写,否则会影响学杂费的转账工作)、本人联系电话、目前累计欠学杂费金额(务必正确填写,否则会影响到贷款金额的发放)等四项信息

2.对于电子回执,学生先建立一个Word文档,将国开行发布的手机短信信息复制在Word文档上,并在空白处书写年级、学号、本人联系电话、目前累计欠学杂费金额等四项信息,最后再打印上交。

二、学院审核盖章

各学院对学生的报到注册情况、是否属于全日制学生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贷款回执材料上加盖学院公章。

三、学院报送贷款回执材料

2020年9月18日前,各学院统一将学生贷款回执材料2020-2021年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各校区研究生院管理办,《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hc12@scnu.edu.cn。逾期上报将会影响学生贷款的申请,生源地助学中心将会拒贷,请各学院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名单已传至各学院辅导员的qq邮箱中,请及时下载查阅。)

四、高校录入回执

收到各学院学生贷款回执后,学校按相关要求在国开行系统完成回执录入工作。

五、其他情况说明

对于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学生,高校只对学生在校情况进行确认,不进行回执录入工作。具体程序是,学生向学院上交贷款回执——学院审核盖章—学院报送材料—学校确认盖章—学校下发贷款回执材料——学生完成后续贷款手续。

请学院一并收集此类学生的贷款回执材料,并下发经学校确认盖章的贷款回执材料,方便学生完成后续贷款手续,确保贷款生效。

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管理办鲍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117

 

材料报送地址:

石牌、南海校区:研究生院309管理办公室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10。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 2020-2021年度研究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