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师资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实力,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单位简介
浙江省舟山中学,位于浙江省舟山群岛新区,是浙江舟山籍旅沪爱国实业家刘鸿生、朱葆三于1921年创办的舟山历史上最早的中等学校。1981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首批18所重点中学之一,1996年被认定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2014年,被确认为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2012年成为浙江省首家在国内颁发与美国本土学生同等高中文凭资格的学校。
学校沿承“博爱”校训,孕育“从严求实,开拓创新”校风,秉持着“文理并重,兼顾特长,面向国际,多元拓展”办学策略,创造教学业绩,深获社会认同。改革开放以来,学校有4名同学获得浙江省高考状元,41名同学高考成绩位居浙江前十,每年向清华、北大等国内名校输送人才,重点录取率达90%以上,居浙江省同类学校前茅。近年来,有近百名学生在全国五大竞赛(浙江赛区)中获得重要奖项,在其他学科的各级各类比赛更是屡创佳绩。作为浙江省新课标实践样本校、省精准教学试点校、省劳动教育试点校,学校积极参与新课程深化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抓实五育并举,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构建多元教学模式,孕育“大气、正气、文气、灵气”舟中人气质。
02招聘岗位
03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6日后出生);
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6日后出生)。
浙江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6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浙江海洋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前3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6日后出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04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专升本不得报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六)本科、研究生学历均须具备相应学位;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05 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 http://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06 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者于10月27日12:00前扫描二维码(如下),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中。
(二)各招聘点现场报名
1.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
2.浙江省人才交流市场
时间:2020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7)报名人员也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 浙江省人才交流市场。
在面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复审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告知,请关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通知。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07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20年10月31日下午,浙江省人才交流市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二)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说课+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说课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说课准备40分钟,面试15分钟(说课10分钟,结构化面试5分钟)。说课以讲授练习课为主,给考生提供2道专业知识题目,考生任选其一就该题的解题(解答)方法做模拟讲授,旨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理解、表达、逻辑能力。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则加试。
08岗位调剂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且未入围体检的考生,可作为调剂对象,如符合专业需求的岗位还有空缺的可进行岗位调剂。用人单位和考生进行双向洽谈,根据洽谈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调剂对象不列入原岗位递补。调剂岗位调剂对象放弃的,不再递补。
09体验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10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11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岗位除外)。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12附件
1.2020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杭州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2. 网上报名申报二维码
3.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报考诚信承诺书
相关附件请点击进入舟山市教育局 http://zsjy.zhoushan.gov.cn/art/2020/10/16/art_1229339484_3631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