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详细情况见学院网站:http://www.jxslsd.com/。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本人填报《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具体见附件二;
3.将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应聘岗位要求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及认证材料(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身份证明、《报名表》(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境)外学历,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应聘材料的扫描件,放于一个文件夹中,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为“XX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例如:“教师一+张三+高校人才网”;
4.未填《报名表》、未提交应聘岗位条件所须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格式命名文件夹,将视为无效简历;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上述报名要求限报一次名,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别的岗位(如有多次报名的只认可第一次报名),请慎重考虑。要求只能通过指定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6.压缩包文件发至招聘邮箱(jxslsdrsc@163.com);
7.报名联系人:高老师、龚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47860、0791-83847809。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院将对应聘者资格(邮件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2.现场确认:请考生诚信报名,学院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通过学院官网发布通知,不再电话逐一通知,敬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6.资格审查地点:江西水利职业学院行政楼209办公室(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山路99号)。
五、考核
1.教师岗位考核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均为百分制。
行政岗位考核采取“实操+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操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实操、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均为百分制。
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超过6:1比例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如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试讲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主要考核行政职业能力,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有关重要文件等;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授课能力水平;实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行政管理综合能力水平;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则该岗位参加试讲人员试讲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面试。
所有岗位,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须达75分,否则不予聘用。
4.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根据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若总成绩同分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为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对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档和实地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但总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人选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
(三)试用期间因本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上班等情况,不予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岗位需要、不服从组织安排等人员予以解除聘用。
(四)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