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下设汽车与物流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电商管理学院、管理与建筑学院、外贸外语学院、互联网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旅游学院、生命健康管理学院等10个学院。现有专业40多个,其中,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和酒店管理是湖北省重点、品牌、特色专业。学校先后被授予“湖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诚信示范单位”。
为了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各类人才。欢迎各界致力于中国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奉献精神、甘于为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发展壮大贡献自己才智和心血的有志之士到校工作生活。
二、基本条件
(一)爱国爱校,忠诚民办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德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操作能力强,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高级职称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具有企业行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学院 | 专业 | 人数 | 要求 |
航空服务学院 | 空乘 | 2 | 硕士研究生,有空乘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学历要求 |
机场运行 | 2 | 硕士研究生,有地面服务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学历要求 | |
高铁 | 2 | 硕士研究生,有地面服务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学历要求 | |
现代商务技术学院 | 物流管理 | 3 | 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对口,中级以上职称 |
电子商务技术 | 5 | 硕士研究生毕业,计算机专业背景 | |
现代管理技术学院 | 酒店管理 | 3 | 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对口,中级以上职称 |
旅游管理 | 3 | 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对口,中级以上职称 | |
医疗护理与健康学院 | 护理 | 2 | 硕士研究生 |
基础医学 | 2 | ||
现代艺术与教育学院 | 影视表演 | 2 | 硕士研究生,表演相关专业毕业,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本科生可放宽学历条件 |
服装设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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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 | 2 |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1 | ||
音乐表演 | 2 | ||
信息与工业技术学院 | 软件技术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学历可放宽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2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2 | ||
建筑设计 | 2 | ||
计算机基础(公共课) | 5 | ||
车辆工程 | 2 | 硕士研究生,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学历条件 | |
汽车检测与维修 | 2 | 硕士研究生,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学历条件 | |
工业机器人 | 1 | 硕士研究生,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学历条件 | |
公共课部 | 思政教师 | 3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英语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毕业副高以上职称 | |
公文写作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有相关特常者优先 | |
数学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
心理咨询中心 | 心理学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身心健康,接受过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 |
四、非教师岗招聘计划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学生工作部 | 辅导员 | 10 | 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
实验实训中心 | 主任 | 1 | 副高及以上职称,有高校实训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实训员 | 6 | 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 |
督导处 | 督导员 | 1 | 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 |
五、相关待遇
待遇从优,提供同地区、同行业、同层次高校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适龄子女可入学校附属幼儿园学习。
六、应聘流程
1、简历投递
请将简历发送到邮箱:wuhanshangmaohr@126.com,标题方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学校+专业+高校人才网”,简历中应附有登记照或生活照。
2、初试
工作人员根据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初试。初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专业笔试,符合条件者进入复试。
3、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对于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岗位,要进行实操;教师要求试讲。根据应聘者的条件和综合表现,择优录用。
复试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
(3)各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套(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
(5)公开发表作品的复印件1份(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whicu.com
人事处网址:rsc.whicu.com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25号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27-81627567、027-81627566
来源:高校人才网
http://www.gaoxiaojob.com/zhaopin/zhuanti/whsmzyxy201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