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位于拥有世界第一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国家名胜千山、中华宝玉之乡和祖国钢铁之都的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辽宁省鞍山市。
学校始建于1958年,1993年升格为本科,200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2019年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在60余年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为国家基础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近10万名优秀毕业生,遍布祖国的各条战线。
学校占地面积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0万平方米。学校现有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校内实践教育基地15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近200个。学校现有智能教室、智能微格教学实训室、三字一画实训室等12个师范生教学技能实验室。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124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数472人,专任教师830人,具有博士专任教师11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680人。学校有特聘教授7人;省“兴辽英才”计划人才1人,创新团队2支;省教学名师7人,省优秀教师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5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鞍山市高层次人才11人,市级突出贡献专家、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5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骨干1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省级学科科研平台3个,近五年来,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35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3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985篇,其中SCI、EI、CPCI等检索收录460篇。
学校现有教育硕士招生领域7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47个(涵盖8个学科门类),高职招生专业24个。学校现有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4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个,省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4个。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份招生。在校教育硕士研究生222人、普通本科学生9678人、普通专科学生4046人、留学生188人,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近年来,学校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是全国地方高校教师教育联盟副主席单位、“三北”地区高师院校协作单位、省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省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省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研究基地、省文化艺术交流基地。学校还先后获“全国首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共育基地”“辽宁省思想道德建设示范校”“辽宁省来华留学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面向未来,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发展为核心,为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鞍山师范学院引进博士人才相关待遇
一、辽宁省政策
全日制博士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3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鞍山市政策
1、薪酬补贴
鞍山市对于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被鞍山市认定为高端人才的,给予5年期5万元/年薪酬补贴;全职引进的博士给予3年期2000元/月薪酬补贴。
2、购房补贴
鞍山市对于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其在鞍山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对于全职引进的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其在鞍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3、租房补贴
对于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5年期1400元/月租房补贴;来鞍工作的博士,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3年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给予1250元/月的租房补贴。
三、学校政策
1、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
鞍山师范学院对于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付16万的博士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业绩成果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以面谈,具体按《鞍山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2、职称评聘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评审副高级职称不受任职资历限制,符合评聘条件入职当年即可申报。
全职引进博士待遇情况一览表
省市级 | 高端人才 | 博士 | |
辽宁省待遇 | 3万 | 3万 | |
鞍山市待遇 | 薪酬补贴 | 5年期5万元/年 | 3年期2000元/月 |
购房补贴 | 5万元 | 5万元 | |
租房补贴 | 5年期1400元/月 | 3年期1250元/月 | |
鞍山师范学院待遇 | 16万 | 16万 |
附件1:2021年引进博士及在读博士岗位计划表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