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年度利息回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广东省财政厅贴息,从毕业当年的71日开始需自己支付贷款利息,借款利息按年计收。为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息工作,尽可能降低我校学生贷款的还息违约率,现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下载应还息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充值还息。

应还息学生名单已发到各学院辅导员邮箱,请将学生应还利息金额告知学生,因涉及学生隐私,还款账户由学生自行上学生贷款在线系统查询,而且催交利息过程不得群发贷款学生名单,请各学院辅导员逐个查看并单独告知学生其相关信息。

支付宝公司将于1220日晚上统一扣款, 通知学生务必于20201218日上午前按照表中的“应收合计”充值。

    特别提醒:务必通知学生查询还款账号,否则充错帐号将会导致扣款不成功。20号是最后扣款期限,扣款不成功将视为违约。

二、下载《致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息日毕业生的一封信》。

   《致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息日毕业生的一封信》(附件)比较详细地告知学生还息的细节及注意事项,请务必发到每个应还利息学生的邮箱。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将作为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请积极落实好需还利息学生的催交工作,确保违约率降至最低。

 

附件:致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息日毕业生的一封信.docx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