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决定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具有 5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以财经商贸类专业为核心,开设有理工类、经济管理类、旅游类等 35个专业,现有大专在校生 10000多人。学院有一支师德好、业务精、素质高的师资队伍。学院传承“立德弘商、兴贸致远”的校训,弘扬“桂商文化”,坚持“商学融合、德才双馨”的人才培养理念,搭建了“多方合作、同育共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平台,形成了以系统为依托、以学院为主体、合作企业深度参与的合作办学体制。
二、招聘岗位
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3名,招聘岗位和要求等请见附件1。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我院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经历(年龄和工作经历截止至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信息公布地址
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自治区供销社http://gxs.gxzf.gov.cn、学院网www.gxjmzy.com上公布。
五、招聘工作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学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自治区供销社、学院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4日,过期不再受理。
2.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须按以下材料顺序提交应聘材料: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请见附件2)。
(2)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请见附件3)、党员身份证明(请见附件4)、业绩成果以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工作经历证明和党员身份证明如岗位招聘条件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无要求的其他岗位不用提供。如无法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也可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以及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3)个人健康承诺书(签名处须手写签名,请见附件5)。
3.考试费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按照5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面貌、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4.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四)考试(笔试、面试)
招聘考试根据不同岗位类别分别采取“笔试+面试”、“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性知识,笔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的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或经自治区供销社核准降低比例后开考。
(3)面试安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直接面试岗位,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没有达到1:4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达到或超过1:4的,则需安排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需经自治区供销社核准降低比例并发布调整公告后开考。
(5)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经自治区供销社同意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岗位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含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须加试。
(五)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用人部门的教职工组成。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的形式及内容根据我院公开招聘考核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考核对象自动放弃或因考核对象听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在通知考核单位后两周内无法完成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由学院制定体检方案,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核合格并经学院批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组织参加体检。
3.公示。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自治区供销社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自治区供销社网站和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
4.聘用和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院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和岗位认定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事宜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0771-571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