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4号)要求,全国高校将遴选创建100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选树10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示范带动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建设周期为两年。现就我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要求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创建基本条件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需提供支撑材料)
(3)近三年来(指2017年7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每条需提供支撑材料)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二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基本条件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需提供支撑材料)
(3)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每条需提供支撑材料)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二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推荐(2021年1月2日至2021年1月10日)。各单位按照广东省委的要求进行推荐,每个单位至多推荐一个研究生党支部、一名研究生党员标兵,按要求填写《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同时提交《支部工作纪实案例》、《党员先进事例》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支部工作纪实案例》:选择有代表性的支部工作案例,按照工作背景、做法、成效与启示三部分,图文并茂进行生动展示,2500字以内。
《党员先进事例》:结合个人成长经历,讲述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奋勇搏击的思考和作为,体现研究生身边榜样的带动力量,2500字以内。
各单位提交材料以学院+支部名称命名,其中样板党支部与党员标兵需分类提交,所提交材料包括推荐表、汇总表与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电子档发送到邮箱:gl0082@163.com;纸质档(所在二级党组织在汇总表上签字盖章,推荐表无需签字盖章)于1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石牌、南海校区:研究生院309;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10)。
(二)学校推荐。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遴选后推荐报送。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是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研究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各二级党组织、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制定推荐方案,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核把关等工作。要以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炼、宣传研究生党建工作的身边典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85211117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月2日
附件4: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