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通知

各学院:

2020—2021学年研究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进入到合同签约阶段,为使每一位申请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签订工作,按照国开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必须到场”的规定,请各学院通知签约同学准时参加。


一、签订贷款《合同》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于1月67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到两校区研究生院管理办现场签订合同;(石牌和南海校区研究生院308;大学城:行政楼A区310)。


二、合同填写及其它要求

1.每名贷款学生需填写一式三份合同,必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2.合同只有一个空白处须由学生亲笔填写,借款学生只需在“借款学生”处签上自己名字,“甲方”处不需签名。借款学生须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认是本人借款合同再亲笔签名,一定要正楷、清楚,不能出现发错合同的现象。

3.合同不能有任何涂改,不要有明显折痕出现,否则作废。

4.请通知学生认真保管和阅读合同,真正理解合同的要领,诚信还款还息,不要违约。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