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20〕93号)要求,现就选聘研究生担任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助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助教的对象,原则上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一)岗位设置
全校暂设研究生助教岗位287个,按学院规模、岗位需求及“三助一辅”经费进行名额分配(附件1),助教主要承担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本科生课外课题指导等辅助教学工作。
(二)岗位职责
助教岗位要在相关课程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包括听课、辅导答疑、上实验(习)课、批改作业(实验报告)、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辅导学生课外课题、辅助教学实习、收集整理教学资料、了解教学信息等各项任务。硕士研究生只能助教本科生课程,博士研究生可以助教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业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
3.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4.工作能力突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二)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自身特点,经导师同意,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2)。
(三)岗位聘任
招聘工作由设岗单位组织实施,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和管理情况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并将聘任结果在全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助教公示要注明助教课程、年级、学生人数、主讲老师的基本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原件、《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助教情况汇总表》(附件3)由主管领导签字后盖公章,于3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石牌校区:研究生院309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10室),并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助教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hy310@scnu.edu.cn,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85211117。
助教聘任期为一学期,助教不得同时担任兼辅和助管。
四、培训与津贴
学校“三助一辅”工作领导小组对助教岗位拟聘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各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管理特点,制定详细的助教培训计划,在助教上岗前给予一定培训,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管理。
助教岗位津贴为600元/月,各聘用单位于每月12日前将岗位津贴发放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GL0082@163.com,经审核后发放至研究生个人银行账户。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3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岗位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助教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2021年XX学院X月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发放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