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

学位〔202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教育局,有关部门,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完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制度,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2020年修订).doc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2020年11月11日

原文网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yjss_xwgl/moe_818/202101/t20210115_509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