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2021年招聘公告

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是江汉大学围绕中国工程院谢先启院士及其团队重点打造的科研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平台和特区,专门从事工程爆破理论与技术研究。研究院下设爆炸力学研究所、土岩爆破研究所、拆除爆破研究所、特种爆破研究所、爆破安全研究所等8个研究所,拥有工程爆破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和武汉爆破有限公司等产学研平台。

根据研究院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或在读博士研究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6.应届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中国港澳台地区及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认证(截止时间到2021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 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2. 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5.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待遇

岗位

需求人数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职称

其他要求

待遇

科研

1

采矿工程、岩土工程、水工结构工程、隧道工程

实验力学,岩石动力学,冲击动力学

副高级及以上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优秀者年龄可放宽),长期从事爆炸试验,冲击动力学试验,岩石动力学试验的科研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基础和管理能力,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1. 研究院实行以岗定薪,专职人员岗位薪酬实行年薪+绩效的薪酬机制,年薪20-60万元(税前,下同);

2. 安家费10-60万元,非紧缺专业(研究方向)副高职称以下的聘用人员不提供安家费;

3. 科研启动费10-100万元;

4. 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者引进待遇参照江汉大学有关标准执行;

5. 爆破工程、爆炸力学、弹药工程等急需专业聘用人员可适当提高安家费标准;

6. 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学校按规定正常缴纳。

科研

1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力学

高压物理,爆炸力学

副高级及以上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优秀者年龄可放宽),长期从事爆炸力学,炸药爆轰,岩石爆破破碎基本机制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基础和管理能力,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科研

1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力学

结构抗震抗爆工程,工程爆破

副高级及以上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优秀者年龄可放宽),长期从事爆炸力学,工程爆破的安全控制或结构抗爆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基础和管理能力,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科研

3

土木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方向)

拆除爆破或工程抗爆

不限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优秀者年龄可放宽),本科所学专业为结构工程(工民建),具有扎实的建筑结构、工程爆破、爆炸力学知识,熟练掌握dyna等动力学数值仿真软件。

科研

3

采矿工程、岩土工程、水工结构工程、隧道工程

岩石爆破理论或岩石动力学

不限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优秀者年龄可放宽),本科所学专业为采矿工程、岩土工程、水工结构工程、隧道工程,具有扎实的岩体力学、工程爆破、爆炸力学知识,熟悉土岩爆破工程,对岩石爆破过程与动态响应具有深入的研究。

科研

3

工程力学、固体力学、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冲击力学、爆炸力学、高压物理

不限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优秀者年龄可放宽),本科所学专业为力学或物理学,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具有扎实的炸药爆轰理论和冲击波相关知识,对冲击作用过程、炸药爆轰过程的及相邻介质动态响应具有一定的研究。

科研

1

安全科学与工程

安全工程

不限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优秀者年龄可放宽),本科所学专业安全科学与工程或采矿工程,具有扎实的安全工程相关知识,对爆破安全、爆炸公共安全具有一定的研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5月15日,高层次人才长年接受报名。

(二)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p.jhun.edu.cn

(三)请按《江汉大学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2021年招聘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要求填写《江汉大学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四、考察聘用

(一)资格审查: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进行基本条件初审和专业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察: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按《江汉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其他应聘人员由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成立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拟安排在 2021年5月底进行。

(三)体检:拟定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四)聘用管理:

1. 高层次人才、研究院急需专业聘用人员由学校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纳入事业编制序列,研究院与个人签订岗位聘任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聘期工作任务。

2. 非紧缺专业(研究方向)副高职称以下的聘用人员首个聘期(聘期2年)采用合同制聘用(劳务派遣),研究院与个人签订岗位聘任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聘期工作任务,聘期内可参与职称认定与评审,工会会费和福利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首聘期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以续聘,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纳入事业编制序列。

五、注意事项

(一)学校将在人事处和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网站公布招聘相关信息,请注意及时关注查阅。

(二)校人事处和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岗位专业问题由和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负责咨询。(报名期间如出现网络运行问题,可发简历至825513095@qq.com邮箱)

(四)校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五)人事处联系电话:027-84225406 宋老师、夏老师;    

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联系电话:027-84751109 老师。

江汉大学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