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中级雇员选录公告

一、简介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府规〔202021号)和《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选录政府雇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埔人社〔202069号)的相关要求,为吸引优秀人才建设我区,拓宽优秀人才发展空间,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缓解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高素质人才短缺的问题,现决定面向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简称为“双一流”高校,下同)以及部分国(境)外知名院校(以近两年广东省选调生和公务员招录高校名单为准,下同)选录中级雇员5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积极投递简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的方式进行考评。

 

三、选录岗位、人数、范围

(一)岗位职责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职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选录人数: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中级雇员5名。 

(三)选录范围 

20197月至20217月期间毕业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及部分国(境)外知名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618日以后出生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选录信息 

在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内部毕业生就业渠道发布选录信息。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625 

报名时间结束后,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的,招聘单位有权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任一招聘职位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中级雇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后发送到电子邮箱cq12345@gdd.gov.cn(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4294340

(四)简历筛选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简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筛选及资格初审,经筛选后并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其参加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届时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资格审查 

通过简历筛选的考生,考试前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录工作全过程。在选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选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用面谈形式进行。面谈由考生个人自述和考官提问等方式进行。面谈当场由选录小组成员分别对考生打分,取平均分为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选录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和录取 

拟录用人员名单需在黄埔区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十一)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

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从公示结束起3个月内未入职的; 

6.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及“行程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穗康码”及“行程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谈等线下选录活动。 

(三)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谈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其他    

未尽事宜以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84294340   陈先生


附件1.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中级雇员选录职位表.xlsx

附件2.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中级雇员选录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