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交流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总体安排,拟召开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交流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7月12-14日,共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每个学院一般安排参会半天,具体时间段待确定分组后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石牌校区研究生院三楼310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点(以下统称“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负责人。跨学院的学位点,由牵头单位培养方案修订负责人汇报,该学位点覆盖的其他学院培养方案修订负责人列席。

2、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

3、各学院相关学科秘书,学院研工办负责人。

以上参会人员名单excel电子文档(含学科名称、姓名、所在学院、职务、职称、联系电话6个字段)请于7月8日(周四)17:00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王老师,办公电话:85211116,电子邮箱:wangjian@scnu.edu.cn。

四、参会要求

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其中博士一级学科汇报时,将博士和硕士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合并汇报。请相关学院(培养方案修订责任单位详见附件)通知各一级学科培养方案修订负责人,根据学校修订通知要求和本学位点培养方案修订实施情况,准备6-8分钟的PPT,并在会上进行汇报。研究生院将聘请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审阅,并根据汇报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指委和工程类专业学位教指委的工作计划,教育硕士和电子信息硕士两个专业学位将另行安排汇报交流。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文档

各学院须在7月8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一级学科培养方案修订的相关电子文档,按照学校培养方案修订通知要求的格式排好版,发到指定邮箱。其中,博士(含教育博士)、学术学位硕士培养方案报培养办吕老师(研究生院楼303室,yjshc16@m.scnu.edu.cn);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报专业学位办刘老师(研究生院楼307室,yjshy307@scnu.edu.cn)。培养方案修订文档应包括以下内容:

(1)修订后的新培养方案文本;

(2)修订说明(不少于3000字,并说明新方案与老方案的修订差异、外审专家意见的修改反馈情况,附三所参照(国内A学科/国外知名)高校的培养方案;

(3)外审专家名单、评审意见(一般要求每个专家单独一份);

(4)中期考核办法。

2、打印装订材料

各学院须将一级学科培养方案修订的相关文档按上文(1)-(4)的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其中,同一个学科的博士培养方案和硕士培养方案,按博士在前、硕士在后的顺序汇总成一册。装订要求:胶装,白色封面、内页需附目录,正文应标注页码;整理成册后的电子版也请发相关负责老师),并打印20册(课程教学大纲不用打印)于7月9日中午12点前分别交石牌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专业学位办。

3、PPT汇报提纲

各学院须在7月11日(周日)中午12:00前,将PPT发到研究生院指定邮箱(联系人:王老师,邮箱:wangjian@scnu.edu.cn)。PPT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根据国家发布的学位基本要求所确定的本学科培养理念、培养方向、培养目标、培养特色与优势;

(2)修订说明(落实国家学位基本要求、核心课程、学位评估指标的情况,与旧方案的异同,与对标高校培养方案对比情况);

(3)外审专家名单、评审意见及修改反馈;

(4)课程设置、培养环节、中期考核与学位标准,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责任单位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日


附件下载:20210702关于召开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交流会的通知(含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