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动态分配办法(修订)》华师〔2018〕112号文件精神,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只进行了微调,现予以公布,并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本通知附件的计划数已含国家、广东省和学校的各类专项计划,推免生奖励计划、挑战杯奖励计划和就业奖励计划均已包含在内,其它专项名称和数量以复试录取阶段招考处下达的指标文件为准。粤东西北定向教育硕士专业和计划数以9月份教育厅的文件为准。
各单位根据本通知附件的计划数编制2022年硕士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计划应结合各专业的培养条件、生源状况和就业质量等情况合理分配。应届生可报考的全日制硕士专业须同时确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因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计划执行要求,物理学和心理学学科专项必须用于本一级学科,且0702物理学各招生专业的简章计划不得低于2021年简章计划;本方案中教育硕士各招生单位的专硕计划增量均需在去年简章计划的基础上增量用于教育硕士。
二、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年度审核工作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方案》(华师党委〔2018〕33号)、《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年度审核工作的意见》(华师〔2014〕95号)、《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动态分配办法(修订)》(华师〔2018〕112号)文件精神和各二级单位工作细则审核并确定本单位2022年具备招生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各单位应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职责履行中出现较严重失范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在2021年7月21日前提交分专业计划表和导师备案表,具体表格请下载附件。材电子版发送至yjshc15@scnu.edu.cn,纸质版需主管领导签字(务必手写,不认可签名章),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石牌校区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楼302室)。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85211118。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