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冬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专业指导组及有关博、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1年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申请者的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20〕14号)执行。所有的学位申请材料及规章制度均可在研究生院网页的学位工作栏“规章制度”“资料下载”下载。请务必查看,并遵照执行。

    二、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欠费研究生不予进行毕业审核与学位申请工作,各学院在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人员名单时,请认真审查学位申请人员的缴费情况。同时将博士论文评审费于9月17日前通过校内转账方式提交给研究生院,填写好校内转账单,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302学位办统一办理,无需单独交至财务处。

转账单填写注意事项:

1.转账说明:**院冬季*名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费

2.转入:部门码415,项目代码410103

3.金额:按照博士学位申请人数*3000元计算

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指定专人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年限、学位课程、科研成果等等),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者才可列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上报校学位办和进行系统内操作。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必须通过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才能进入送审程序。检测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重复率合格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各分委员会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制定详细的检测办法。请各分委员会严抓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核工作,并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论文选题、论文内容、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认真审议,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五、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必须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安排学位论文送审。

六、根据学校保密工作的统一要求,凡涉密的论文,必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华师党委[2014]4号)要求实施操作,按要求申请定密、定级,报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题及撰写,并按有关程序进行论文送审、评阅及答辩(注:内部论文不属于涉密论文,送审程序和普通论文一样,仅在学生离校提交论文给校图书馆时,可以向图书馆提出申请并在一定年限内不予公开)。

七、答辩后的学位论文终稿,学位申请人员除按要求提交给学院研工办外,还需自行提交给校图书馆,含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提交完成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本通知附件2:材料提交说明。

八、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学位申请相关通知的发布、传达工作。由于学位申请人员较多,请各位老师、同学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安排学位申请事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希各周知。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2、研究生学位材料提交说明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情况报告

      4、学院博士学位申请送审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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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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