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切实做好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助函〔2021〕43号)要求,为切实保障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及时对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帮扶救助,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动排查、掌握受灾学生情况
各培养单位要积极主动、全面摸排受洪涝灾害影响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要重点聚焦灾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及时掌握上述学生有关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政策帮扶方案,做好沟通和帮扶工作,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二、统筹兼顾,抓好资助政策落实
各培养单位在新学期开学后,要尽快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另行通知),及时将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组织受灾学生自愿、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将受洪涝灾害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情况,及资助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汇总填写至《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9月10日之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hc12@scnu.edu.cn,同时将纸质版材料分校区报送至研究生院管理办。石牌、南海校区所属学院递交至石牌校区研究生院管理办309,大学城校区所属学院递交至行政楼A310室。
联系人:赖老师,电话:85211117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