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院研究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积极配合,协助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知学生上交国开行生源地回执:

1.有纸质回执的学生

通知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上交到辅导员处。

2.没有纸质回执,只有电子回执的学生:

把国开行发给学生的手机信息复制黏贴在A4纸上,并打印,可以几个学生黏贴在一张纸上,可以正反面打印。

二、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1.在回执空白处写上如下信息:

① 年级

② 学号(务必正确填写,否则会影响学杂费的转账工作)

③ 本人联系电话

④ 目前累计欠学杂费金额(务必正确填写,否则会影响到贷款金额的发放)。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学生是否属于全日制研究生,确认学生就读信息,并在《证明》上签字加盖公章。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整理好相关材料,统一于2021年9月14前交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逾期上报将影响学生贷款的申请,生源地助学中心将会拒贷,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时收齐并上交。

4.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回执,如需盖研究生院公章,由学生本人先在学院或研究院盖公章,再拿到研究生院办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赖老师联系,电话85211117

材料报送地址:

 牌校区、南海校区研究生院管理办30885211117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1039310082;

 

 

   研究生院

2021年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