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专业指导组及有关博、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位论文评阅
近三年在国家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一级学科,冬季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在预答辩之前须由指导组安排校内本学科2-3名导师(博导或有博士学位的硕导均可)进行非隐名评阅,评阅意见在预答辩环节提交给预答辩委员会作为参考。在预答辩通过后,非隐名评阅书、预答辩意见表和校外盲审论文同时提交研究生院。其他学科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所有学科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可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安排非隐名评阅。
二、完善学位论文答辩
所有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在答辩前须向答辩委员会提交针对评阅意见的书面说明(须由导师签字),并在答辩现场就评阅意见和修改情况作出口头汇报。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