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兼职辅导员学生工作能力和水平,突出工作质量与成效,有效发挥研究生朋辈教育、管理、服务育人功能,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对2020-2021学年度兼职辅导员进行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全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一)德。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与作风2个方面,占10%权重。主要考核提高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表现情况;投身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的情况。

(二)能。包括教育管理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工作创新能力3个方面,占30%权重。主要考核履行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的表现情况。

(三)勤。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意识3个方面,占30%权重。主要考核贯彻落实聘任单位工作部署,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的情况;工作责任心、主动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的表现情况;改进服务质量,以生为本,保持良好服务态度的表现情况。

(四)绩。包括尽职履责、任务完成、突出业绩3个方面,占30%权重。重点考核履职尽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承担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落实改革创新举措并取得实际成效的情况。

三、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阶段一为聘任单位考核,由聘任单位党委牵头;阶段二为校级评比,由研究生工作部牵头。

(一)阶段一:聘任单位考核(1021日完成)

1.成立考核小组

聘任单位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任组长,由兼职辅导员所带年级的辅导员、同批次兼职辅导员与所带年级的学生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流程

1)考核对象上交材料

兼职辅导员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考评表》(附件1),撰写一份工作总结(1200-1500字)、一份案例分析(800字以上)(格式内容参加附件45);

2)聘任单位组织考核

考核小组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单位考核评分表》(附件2),结合兼职辅导员提交的工作总结与工作案例,对兼职辅导员进行民主测评并进行打分。

其中,辅导员的评分由指导兼职辅导员的老师评分。

3.考核结果

聘任单位考核完成后,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得分汇总表》(附件3)的公式计算总分,并依据总分为兼职辅导员评定等级(60分以下为差,60-80分为中,80-90分为良,90分以上为优)。

评定完成后,按得分从高到低填写汇总表,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与所有考核对象的考评表、工作总结、工作案例在1021日下午1730前上交至研究生院(纸质版石牌校区上交至研究生院309办公室,大学城校区上交至行政楼A3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nuyjsgl@163.com,其中,得分排名第一的兼职辅导员参与阶段二的校级评比(若得分并列第一,则由考核小组综合考虑后推选一名兼辅参加校级评比)。

(二)阶段二:校级评比(10月底完成)

1.评比小组:由研究生院组建评比小组。

2.评比形式:组织聘任单位推选出的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汇报(每人6分钟,制作PPT进行汇报),评委根据现场汇报并集合兼职辅导员个人工作总结、工作案例进行评分(书面材料占比30%,线下汇报占比70%)。

3.评比结果:校级评比中,得分排名前十的兼职辅导员获华南师范大学十佳兼职辅导员荣誉称号,其余参与校级评比的兼职辅导员获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兼职辅导员荣誉称号。

四、表彰奖励

学校对工作考核合格的兼职辅导员颁发聘书,对获华南师范大学十佳兼职辅导员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兼职辅导员荣誉称号的兼职辅导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如有疑问,请致电:020-85211117

 

 

研究生院

20211012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考评表.doc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单位考核评分表.docx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得分汇总表.docx

附件4: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模板.docx

附件5:兼职辅导员工作案例分析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