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院:
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商请做好烈士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函》,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烈士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烈士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待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烈士子女
二、工作要求
1、专人跟进,做细做实烈士子女教育优待工作。认真摸查了解学院(单位)内烈士子女学习生活情况及需求,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工作;注意方式方法,充分考虑烈士子女心理感受,引导烈士子女更好更快更全面享受教育优待政策。
2、建立档案,全程跟进烈士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建立烈士子女教育优待工作跟进机制,一对一做好教育优待服务工作,注重保护烈士子女个人信息,并定期向研究生院反馈工作进展。请各学院(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烈士子女教育优待工作落实情况登记表》(附件1)报送到指定邮箱,本科生登记表请报送至邮箱:xsswglk@m.scnu.edu.cn,研究生登记表请报送至邮箱:scnuyjsgl@163.com。
联系人:范老师(本科生),电话:85215261。
董老师(研究生),电话:85211117。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