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实践工作,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开展我校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案例形式

征集的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目前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1. 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 征集工作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三、内容要求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2)为依据,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 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正式发表

四、评审工作

(一)个人申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的教师根据《关于开展第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提交相关案例到研究生院。

(二)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根据本次案例征集工作的要求提交的案例进行初评推荐,并填写《本单位提交系统的教学案例汇总表》报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三)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审

教指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学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五、提交方法

申报的老师于1217日(周五)17:00前将文字案例和附件4

教学案例作者信息表》两份材料上交。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研究生院3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uituanjie@163.com。案例通过学校初审后,由第一作者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关于开展第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相关附件。

联系人:崔团结老师,联系电话:85215255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开展第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

附件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附件3: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

附件4教学案例作者信息表

附件5: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

附件6:文字案例投稿网站操作指南(教育)

附件7:教学案例结构与体例示范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113




文件下载:附件1:《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docx


 


文件下载:附件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docx



文件下载:附件3: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docx



文件下载:附件4:教学案例作者信息表.docx

     


文件下载:附件5: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docx



文件下载:附件6:案例投稿操作流程指南.pdf

                                 

 


文件下载:附件7:教学案例结构与体例示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