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参加科技创新和竞赛活动,增强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现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报《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集体作品或者是团队成果的,除了填写项目负责人或者第一作者的信息外,还须填报其他所有成员信息。

(二)学院初审。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报表及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原件由学院负责校验审核,复印件须由学院负责老师填写“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审核材料后对申报的各类成果按优秀程度进行排名,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附件3

(三)上交材料。学院务必于202111月17周三17:00前将申报者的《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及作证材料,《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附件3)签名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306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崔团结老师,联系电话:85215255;并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和附件3)发到邮箱:cuituanjie@163.com

(四)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三天。

(五)发放奖金和证书。评审结果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发放荣誉证书,奖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以项目为单位,由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完成申报程序。

(二)2021年度实践成果的计算时间段为:2020年11月25日 至 学院通知学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

(三)附件2、附件3所列奖项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主办单位/认定机构必须与证书原件落款印章一致。

(四)申报著作类的,复印件必须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文章正文并装订。

 

附件下载: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11月3


文件下载: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办法(试行).docx


文件下载: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