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确保研究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学校《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58号,下称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58号)。请所有研究生政工干部和研究生导师仔细研读《通知》,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确保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每一位研究生。

    2、及时排查掌握校内外研究生轨迹。对已从省外返校研究生做好健康核查和轨迹管理,建立台账。对目前在省外的研究生,要做好健康提醒和安全教育。主动联系和关心关怀仍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的研究生,督促其配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缓返粤返校。建议其他在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的研究生,非必要不返校,减少跨区域流动。

    3、加强在校研究生管理。在校研究生要减少省内跨区流动,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在校学生离开校区所在城市,须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报备,学院严格审批后才可离校。学生离校后在疫情稳定前暂不返校,如确需返校,须提前提交返校申请,提供健康码、行程卡等材料,学院严格审批,提前与居委沟通返校研究生情况,符合返校要求方可审批。学生获批到达校区所在地后,进行核酸检测,持阴性报告返校,同时应第一时间如实向社区报备,按照居委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举措,如自行健康监测14天等。     

4、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如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联系研工部,同时联系以下电话:校医院,85211120;保卫处,85211100。石牌居委,85211141;大学城居委,电话39339180;南海居委,8666761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