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华师﹝2021﹞9号),从2021年起,我校组织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通过后,可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获得者按程序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为做好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特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有意获取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符合2022届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其专业和代码为:教育学学术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和公费师范生。

申请报名时,必须明确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具体见《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附件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科目》(附件3)。

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若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已开考的科目,应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凭本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合格成绩报名;若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未统一开考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加试,并取得合格。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时间

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8:00 - 11月17日(星期三)24:00。

(二)要求

各学院通知并组织本院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报名。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统一在“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jszg.scnu.edu.cn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选报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2、各学院通过给定的用户名和密码(见下发信函)登陆“系统”,审核学生报名信息。审核无误后,导出《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与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统计表(明确任教学科)》(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与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统计表(无明确任教学科)》(附件5)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后,11月22日17:00前报送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教师教育学部4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w_jszx2021@scnu.edu.cn 逾期不候,请认真填写,错报、漏报等自行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蒋老师(020-85216351);“系统”服务:江老师(18520093567)。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方面内容。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1、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内容以通识课程中的思想品德和师德课程考核以及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确定考核是否合格。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

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

3)教育实习实践

加强实践教学,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促进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有机贯通。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且教育实习合格。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坚持能力为重,开发教师专业能力系列课程,全面加强教学基本功及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要求完成教师专业能力系列实训课程(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时累计时长不少于36个学时。

各学院具体负责培养过程性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2月22日。12月27日17:00前导出《教育类研究生与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6)、《教育类研究生与公费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附件7)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后,提交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教师教育学部4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w_jszx2021@scnu.edu.cn 逾期不候,错报、漏报等自行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蒋老师(020-85216351);“系统”服务:江老师(18520093567)。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由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1、综合能力测试

1)测试内容: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内容为教育教学能力的综合测试,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综合育人、学科教学等。

2)测试形式:笔试。

3)时间与地点:初定2022年1月8日(星期六)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若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未统一开考的,在笔试中加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2、教学能力测试

1)测试内容:完成一份与报名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课堂教学设计(内容由学生自定)。学生根据自己选定的课堂教学设计制作不超过15分钟的微课视频,包含5分钟说课,10分钟课堂教学展示,其中课堂教学展示环节要求使用多媒体课件和板书书写(微课制作规范见附件8)。

2)测试形式:学生完成课堂教学设计微课视频后,于2021年12月1日8:00 - 2022年1月14日17:00,在“系统”中上传自己制作的微课视频。

四、考核结果

根据过程性考核结果、综合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由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严格划定合格分数线,综合判定最终结果,并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1、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组建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做好培养过程性考核具体工作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配合工作,严把认定范围,确保考核质量。

3、有意参加考核的同学按照自愿原则,选择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报名,积极参加考核。 

研究生院

教育硕士中心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附件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附件3: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科目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与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统计表(明确任教学科)》

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与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统计表(无明确任教学科)》

附件6:《教育类研究生与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

附件7:《教育类研究生与公费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

附件8:微课制作规范


文件下载: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docx


文件下载:附件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2)(1).docx


文件下载:附件3: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科目.docx


文件下载:附件4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有明确学科).xls


文件下载:附件5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无明确任教学科).xls


文件下载:附件6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7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xlsx


文件下载:附件8 微课制作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