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理论干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等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简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校园占地总面积34.454公顷,分教学区和两个教职工生活区共三部分,其中两个生活区分别位于东葛路18号、29号,占地3.245公顷;教学区即柳沙校园位于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2006年11月开始启用,占地面积31.209公顷,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校园正面紧临南宁的母亲河邕江,东靠南宁市最大的亚热带风景区青秀山,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可同时容纳1200多人在校学习培训。
全校(院)有24个处室,其中教研部有8个,分别是党史党建教研部、哲学教研部(社会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文史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理论期刊《桂海论丛》。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以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为目标,坚持党校姓党,秉承“为民、求是、创新、卓越”的校院精神,始终坚持“增强责任感、提升学习力、开启新境界”的培训主旨,把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教学培训的首要任务,突出特色优势,着力打造校院教学核心竞争力。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职称要求 |
1 | 党史党建教研部 | 分类1 | 党史党建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4人 | 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
2 | 哲学教研部(社会学教研部) | 分类1 | 哲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4人 | 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
3 | 经济学教研部 | 分类1 | 经济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2人 | 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
4 |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 | 分类1 | 政治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4人 | 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
5 | 公共管理教研部 | 分类1 | 管理学类、历史学类、法学类 | 2人 | 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
6 | 法学教研部 | 分类1 | 法学类 | 2人 | 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分类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4人 | 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
注: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
(四)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五)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相近;
(六)因教学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七)具有较强的学习与研究能力,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
(八)有与专业方向相近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九)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十)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优惠政策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尚未在南宁市区购买住房的,安排过渡住房一套,5年内免收租金;配置工作电脑一台;协助联系配偶工作调动;
(二)引进教授,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6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三)引进的副教授,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5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
(四)引进的博士,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45(税前)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五)符合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大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引进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规定条件的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以及符合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待遇根据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四、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全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或相关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历届生提供)、相关专业资格证书、1篇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gxdxgkzp@gxdx.gov.cn。邮件须附彩色全身照片,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如“哲学教研部教师+张三+高校人才网”。如应聘人员进入考试(考核),我校(院)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校(院)专家组对其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以试讲的方式进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三章“考试与考核”第十二条规定:“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获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的规定,我校(院)对于只招聘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岗位,采取安排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试讲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
试讲安排具体为,由我校(院)确定试讲题目,应聘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备课后进行试讲,我校(院)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试讲的所有人员,如经专家组评判认定,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在试讲时,要求试讲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试讲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适应性。试讲内容包括业务能力介绍、试讲、交流三个环节。重点从教态、综合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运用教学方法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
试讲总分为100分,75分合格。在所有评委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试讲人员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的试讲成绩,并当场公布试讲成绩和岗位排名。
(四)体检及考察
经专家组评判,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安排试讲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我校(院)校委会研究确定是否为拟录考察对象。若拟录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五)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考试(试讲)、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分别在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办理聘用、工资、入编[入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编制]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76138、5576677
联系人:覃老师、吴老师
电子信箱:gxdxgkzp@gxdx.gov.cn
联系地址: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自治区党校行政中心424室,邮编:530021)
监督电话:0771-5576183
附件: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2020年应聘人才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