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创建于1989年,隶属于南京市妇联,主要职责是为广大妇女和儿童提供各类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和产品,努力成为儿童成长的专家、女性发展的顾问、家庭服务的枢纽。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官网(www.njfezx.com)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所学专业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至12月6日17:00。
(2)方式:将简历及相关材料发送邮箱njsfnethdzx@126.com,文件名注明“姓名-学历-专业-报考岗位-高校人才网”。
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网上报名所填专业应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报告等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提供材料要求:
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社会人员需提供工作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④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上传教师资格证书材料,未取得的可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⑥相关专业能力考核的奖状或证书。
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提供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资格初审
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考试
(二)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统一组织,笔试试卷由第三方提供。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佩戴口罩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笔试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50号(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3.成绩查询: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6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将在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收到笔试成绩的短信或电话通知。
以上安排将根据疫情最新要求,如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要求以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有调整,将在中心网站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组织部门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本次招聘岗位需求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组织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地点: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邺区乐山路150号)。
3.资格复审需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由招聘组织部门通过短信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由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根据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实施。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025-89600239
本公告由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1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