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广东省财政厅贴息,但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开始需自己支付贷款利息,借款利息按年计收。为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息工作,尽可能降低我校学生贷款的还息违约率,现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下载应还息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充值还息。
应还息学生名单已发到各学院辅导员邮箱,请将学生应还利息金额告知学生,因涉及学生隐私,还款账户由学生自行上学生贷款在线系统查询,而且催交利息过程不得群发贷款学生名单,请各单位辅导员逐个查看并单独告知学生其相关信息。
支付宝公司将于12月20日晚上统一扣款, 通知学生务必于2021年12月18日上午前按照表中的“应收合计”充值。
特别提醒:务必通知学生查询还款账号,否则充错账号将会导致扣款不成功。20号是最后扣款期限,扣款不成功将视为违约。
二、下载《致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息日毕业生的一封信》。
《致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息日毕业生的一封信》(附件1)比较详细地告知学生还息的细节及注意事项,请务必发到每个应还利息学生的邮箱。
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将作为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请积极落实好需还利息学生的催交工作,确保违约率降至最低。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致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息日毕业生的一封信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