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院简介

贵州警察学院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贵州省公安厅主管,贵州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全省唯一的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创建于1950年2月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两校分别升格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院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两校合并组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本科层次的贵州警察学院;2020年9月,与贵州民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2021年6月,被贵州省学位办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年均培训在职民警5000人左右。

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毗邻龙洞堡国际机场、双龙生态公园、贵阳森林公园,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省文明校园”等称号。学院占地52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12.81万元,馆藏纸质图书74万册,电子图书115万册,有63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和43个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校园内的“贵州公安英烈墙”系贵州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8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8%;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人员19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6.7%;双师型教师138人。有全国优秀教师、贵州省优秀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6人,全国公安系统教学名师2人,全省优秀教育训练工作者10人,省管专家、全省高校“黔灵学者”和省级学术带头人6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贵州省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9人。学院现有9个教学系部,开设本科专业12个,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和公安管理学为省级一流建设专业,刑事科学技术系被评为全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系,刑事科学技术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有省部级精品课程7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3项。

学院的公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为省级重点支持学科,建有贵州政法大数据技术创新中心、安防工程中心等多个省级科研平台。开展本科办学以来,共完成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78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项目83项;出版专著、教材20部,公开发表论文542篇,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3项;多项成果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贵州省文艺奖一等奖,省科技强警一等奖和省政法委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有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2名,贵州省“学术先锋”4名,公安管理系、治安系被授予“贵州省学术先锋号”称号,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

学院先后为省内外公、检、法、司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了5万余名毕业生,培训在职民警和政法干部等7万余人。2018年5月,公安部批准“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交流合作基地”落户学校,并以此为依托,举办了两届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交流合作论坛。学院还先后举办了缅甸内政部警员培训班、缅甸禁毒执法培训班、约旦警察武力使用教官培训班、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研修班、老挝刑事侦查技术研修班、坦桑利亚禁毒执法研修班等外警培训项目。

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打造贵州公安专业人才培养基地、贵州在职民警培训基地、贵州公安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基地、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区位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符合实战需要的重点公安院校。


     二、引进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有正确的世界观;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公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学历条件

博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学位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四)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备副教授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备教授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五)学科专业条件

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现代史、体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等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三、相关待遇

(一)学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等相关待遇,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image.png

(二)引进时具有公务员身份且保留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无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具体在协议中约定。

 image.png

(三)引进领军人才等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立相关待遇。

(四)博士研究生不具备副教授资格的,到学院后初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副教授相关待遇,但在3年内须通过副教授资格评审,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副教授资格评审的,低聘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已具备副教授资格且聘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享受副教授相关待遇;已具备教授资格且聘到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享受教授相关待遇。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发布公告即日起开始报名,直接通过电子邮箱向学院报名。

2.报名材料及要求:(1)《贵州警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表一);(2)高校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3)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4)身份证;(5)个人简历;(6)科研成果;(7)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奖励等其他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贵州警察学院政治部人事处邮箱gzjcxyrsc@163.com,邮件标题为“人才引进:××大学××专业博士×××(姓名)”。

也可以自带以上材料到贵州警察学院政治部人事处面谈

联系电话:王老师 0851-85407003  13809489866  

杨老师 0851-85405349

(二)引进面谈

学院将对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谈,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对于符合学院引进条件的,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有关信息将在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jgxy.cn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密切留意。

(二)贵州警察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监督电话:0851-85407455。


六、其他

(一)服务期按聘(录)用后签订的协议执行。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欢迎电话咨询。

引进政策咨询电话:

王老师 0851-85407003  13809489866  

杨老师 0851-85405349

竭诚欢迎有志之士与我们共襄人民公安教育伟业!


宣讲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14::30-16:00

宣讲地点:大学城校区教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