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2022年人才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菏泽学院坐落于“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初的冀鲁豫区第二师范学校。建校70余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18万余名毕业生,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1436亩,建筑面积59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近219万册、期刊800余种,电子图书252万册、数据库44个。开设本科专业63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现有专任教师1192人,其中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958人,有高级职称教师473人。面向29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万人。拥有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接产业类协同创新中心等15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5个、一流专业7个和特色专业等9个,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18门。现有国际友好合作学校70所和海外教学实习实训、创新创业、人文交流、引智协作基地等15个。

学校坚持“立足菏泽、依靠菏泽、融入菏泽、服务菏泽”,山东省教育厅与菏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菏泽学院协议书》,明确提出“积极推动筹建菏泽大学、建立菏泽学院校地合作发展新机制、促进菏泽学院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之路”的共建目标。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明确指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支持菏泽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

2021年2月我校被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全校上下围绕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以强化发展特色为导向,以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产教融合,加快推进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引进范围

服务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重点围绕生物制药、能源化工、教师教育、地方文化、商贸物流、机械电子、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建筑与城乡规划等九大应用型专业群和环境与新能源研究院、药物科学研究中心、牡丹研究院、黄河研究院、非遗研究院等跨学科平台建设,着力引进以下人才:

(一)第一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同类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第二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863项目、97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首席专家等。

(三)第三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或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其他省市相当层次人才等。

(四)第四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五)应用型人才

一般为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两年以上企业生产、建设、管理等一线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双师型”人才。
      (六)高水平团队
      围绕学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学校跨学科平台、专业群建设引进高水平团队。
      (七)特聘教授(专家)
      一般为55周岁以下。主要包括高层次专家、高水平团队带头人、高级应用型人才、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或符合学校学科(专业)需要的其他高水平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八)博士
      一般为45周岁以下,服务期8年。分为A类、B类、C类。
      1.A类博士:符合《菏泽学院A类博士认定标准》(附件3)的博士。
     2.B类博士:所学专业符合我校需求,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较大发展潜力。
      3.C类博士:深化校城融合,实施人才共享,与企业联合引进博士,由学校与企业协商确定待遇发放、职称晋升、保险缴纳和考核管理。

三、引进待遇

(一)全职引进待遇。安家费于签订学校聘用协议后发放;实行年薪制的根据年薪数额按月发放(单位:万元)。

                 

待遇    项目

类型

安家费

年薪

科研启动经费

 

实验

学科

非实验

学科

高层次

专家

第一层次

200

200

1000

500

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调入我校工作;其他情形按政策协商解决。

第二层次

100

150

800

300

第三层次

80

100

500

200

第四层次

70

/

100

80

博士

研究生

A类

70

/

20

10

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其他情形按政策协商处理。

B类

60

/

10

5

C类

/

/

/

/

根据政策由校企协商确定相关待遇。

注:学校为全职引进的博士提供周转房,可居住1年,居住期间免收房租。 

(二)柔性引进待遇。柔性引进待遇根据来校工作时间和约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确定。

(三)高水平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除按照学校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外,学校还可根据团队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科研平台、仪器设备等。
   (四)与我校共同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研究项目,或参加我校人才工程评选的,按照菏泽学院相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
      四、联系方式
    
请填写《菏泽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符合A类博士条件的填写《菏泽学院A类博士认定表》(附件4),连同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分别发送至菏泽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hzxyrczp@163.com)和相关学院联系人邮箱(见《招聘博士专业和人数》表格)。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单位及岗位+应聘专业+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姓名”。如:“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土木工程+博士研究生+**大学土木工程+王**”。
      联 系 人:张金凤  邵明芹
      联系电话:0530-5668661、5525942
      电子邮箱:hzxyrczp@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菏泽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74015

附件:

附件1:招聘博士专业和人数.doc

附件2:菏泽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菏泽学院A类博士认定标准.doc

附件4:菏泽学院A类博士认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