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发放的通知

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与津贴发放,现“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统计和发放工作进行调整并对一月、二月的津贴发放要求进行说明。具体如下:

一、津贴发放说明

1.从本学期开始,三助一辅津贴发放表格使用新修订版本见附件1)请各学院及时更新。

2.本学期津贴发放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当月提交上一个月工作量。例如:1、2月份未核发津贴材料3月份提交,3月份工作量将于4月份提交,其它月份依次类推,临近假期月份将视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3.各学院按实际工作量统计2022年1月份、2月份未核发的工作津贴并填写新版“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发放表,纸质版材料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2年3月4日前石牌、南海校区所属学院递交至研究生院309办公室;大学城校区所属学院递交至行政楼A310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l0082@163.com(邮件标题:XX单位3月三助津贴)。

二、2022年1、2月津贴统计方法

根据校历安排,2022年1月24日起至2月20日为寒假假期,1月份工作时间为三周,2月份工作时间为一周。2022年12月研究生三助发放安排如下:

1.助管助教:助管助教已于上学期发放1月两周)的工作津贴,若在此基础上仍有一周工作量,可将其2月份最后一周工作量合并为半月工作量上报

2.兼辅兼辅已上学期末预发1月全月工作津贴,但上学期各学院仅提交了兼辅1月份半个月(两周)津贴发放材料,本月需补交兼辅剩余半个月津贴发放表。兼辅1月津贴已包含2月最后一周工作量,原则上2月不发放工作津贴

三、岗位换任的申请及审核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20〕93号)按照关于选聘研究生担任2021-2022学年“兼职辅导员、助管、助教”的通知》(http://yjsy.scnu.edu.cn/a/20210707/6287.html)要求,助教聘期为一学期助管、兼辅聘期为一学年。

1.助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后,由学院按上文通知指标重新选聘上岗并同步提交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学院公示”“XX岗位聘任登记表”与“XX岗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7

2.助管、兼辅: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新旧助理更替,请学院同步更新提交有关选聘材料备案,参见上述1

3.各岗位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分配数量

4.每个研究生在同一聘期内只能获聘一个岗位。

 

附件: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发放表.xls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xx学院兼职辅导员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xx学院助管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xx学院助教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聘任登记表.doc

附件6: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doc

附件7: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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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