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过程管理,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学位论文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要求,以及国家、广东省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学位论文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行专项督导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配合落实工作。

一、督导内容

1.培养单位自查。各培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自查2021-2022学年在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要求导师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指导学生修改完善,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导师需对本年度所指导的论文进行100%自查,在此基础上,由学科组和分委会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各培养单位的自查抽检比例不低于10%(第3点所列的重点论文,须列为抽查对象),体育学、公共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论文的抽检比例不低于20%。

2.过程督导。根据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要求,结合答辩具体工作安排,检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是否按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各环节,包括答辩资格审核、论文查重、预答辩、评阅、答辩等,监督程序规范和保障学位授予质量。

3.重点论文督导。对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异议、学位论文查重检测重复率超过20%、导师退休或长期不在校、导师出现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的、在职研究生等需要重点关注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督导。

4.学科专项督导。结合近三年教育部、广东省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情况,对体育学、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三个学位授权点进行专项督导。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建立学位论文自查工作方案,落实导师自查、明确学科组和分委会的抽检机制、自查抽检比例和人数、时间安排等情况。各单位的自查抽检可以通过分委会审查、学科组审查的形式,或是由分委会或学科组委托专人负责。各单位根据抽查机制确定抽查名单,填报《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抽检名单汇总表》(附件2)。被抽检论文需根据抽检情况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抽检情况表》(附件3),及时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并整改。对于论文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培养单位须尽早将发现的存在问题通知到学生及导师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各培养单位请于6月5日之前将《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工作报告》(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抽检名单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抽检情况表》(附件3)等详细情况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纸质版提交于研究生院302室吴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hc15@scnu.edu.cn。

2.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专项督导组,督导组由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和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将通过调取材料、旁听预答辩、答辩、分委会审议会议等方式进行。

3.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请协助论文质量专项督导组,提供督查的学位论文申请表、论文评审专家意见、各专业答辩安排表、答辩情况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学位论文等材料。

4.研究生院在专项督导工作结束后,将组织研讨反馈会,就专项工作中值得推荐的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和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培养单位学位论文自查工作报告

      2.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抽检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3.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抽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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