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学院是河北省属公立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2年,原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华北、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鲜明金融特色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区域中心城市——保定市,毗邻雄安新区35公里。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生14000余人,教职工900余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河北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河北省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100余名;设有17个院(部),现有1个专业硕士培养项目、35个本科专业,省级重点(发展)学科4个,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2个,形成了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为主体,文、法、理、工为支撑,金融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建有河北省社科类唯一的重点实验室——科技金融重点实验室等8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省级“新型培育智库”和6个市级科研平台,形成全省领先的经管类科研平台群。
学校秉承“明德守信、求真尚行”的校训精神,弘扬“笃学、创新、唯实”的校风,贯彻“以师生发展为中心,构建师生成长共同体”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适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需求,具有家国情怀、科技思维、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和良好发展潜质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致力于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
一、招聘条件
1.博士毕业生不限毕业院校,年龄原则上不超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学科要求。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的心理和体能素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相关待遇
1.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见附件2)
2.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提供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至个人,自签订聘用合同当月起连续执行3年;或提供到校工作时间的免费住房(采用随来随住方式),提供3年。
3.在我校工作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完成相应岗位年度平台科研工作量的前提下,享受1000元/月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奖励,工作满十年后从第十一年起享受2000元/月高层次人才科研奖励。
4.引进的人才具有副高职称的,绩效工资可按正高四级标准执行三年;未取得副高职称的,绩效工资可按副高七级标准执行三年。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派出海外进修。
6.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中小学入学。
四、招聘方式
1.凡符合本公告所公布招聘学科和岗位要求人员,请将简历发送到各招聘部门邮箱或我校人事处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专业+应聘部门+中国优秀人才网)。
2.本次招聘采用选聘方式,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可随时到校面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