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教毕函[2022]4号)要求,学校在组织校领导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各二级单位访企拓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深入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具体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用人单位大走访 全员联动促就业 

二、行动时间

20223—8

三、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示范作用,带动全员深度参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与供需对接,健全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长效化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开拓更多优质就业创业岗位和机会,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四、参与对象

各学院、各单位党委书记、院长以及院级领导班子成员

五、工作任务

(一)开展访企拓岗行动

各学院、各单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和线上线下结合的方法,充分调动教学、科研、校友等各方面资源,走访珠三角重点地市教育局、人社局和名优企业等相关单位,拓展产学研合作单位、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协同创新平台、校友机构网络等就业合作渠道,建立优质用人单位信息库、岗位库、专家库和校友资源库。

各学院、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院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领导班子联系企业分工安排,确保责任到人。8月底前,书记院长及班子成员参照校领导专项行动安排,每人不少于联系15家用人单位。

请于514日前提交《学院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安排表》(详见附件1)。即日起至专项行动结束,每月25日前须提交一次《学院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工作台账》(详见附件2)和现场工作照片。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需注明“XX学院访企拓岗行动,纸质版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二)调研就业供需问题

各学院、各单位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才供需双方满意度为目标,认真分析省内行业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走访地市教育局、人社局和名优企业等相关单位,建立健全高效双向信息沟通渠道和月报告、季研判长效机制,充分吸收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查找学院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就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为学校学科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招生计划安排和就业指导服务提供依据,不断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请于830日前提交《学院人才培养与就业工作问题清单》(见附件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需注明“XX学院访企拓岗行动,纸质版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三)跟踪毕业生就业质量

各学院、各单位通过走访联系企业,深入了解用人单位对学院毕业生的满意度,以及在思想道德品质、职业素养、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反馈意见。深入了解毕业生的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和发展情况,认真听取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建议,体现学校的关心关怀,增强毕业生扎根基层、无私奉献、报效祖国的信心。

各学院、各单位于830日前进行一次全样本通讯调查方式,调查应届毕业生职业发展成长度,了解毕业生对学校发展、培养效果、自身就业状况、职业发展与成长等方面情况。请于830日前提交电子版《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质量统计表》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各单位要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要亲自抓、带好头、做示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积极动员单位内部力量坚持全员全过程参与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人。

(二)及时报送信息。各学院、各单位要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专项行动影响面,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报送专项行动通讯稿和相关材料,学校将择优宣传并上报教育厅办公室。

(三)落实防控要求。各学院、各单位要从严从实从细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工作,周密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省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落实落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就业指导中心邮箱:hs805@sc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李中粦    020-8521103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董怀宏    020-85211117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259

附件1:学院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安排表.xlsx.docx

附件2:学院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工作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