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研究生工作队伍建设,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拟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推荐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一)专职研究生辅导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二)从事研究生德育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研究生工作。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品德高尚、敬业爱生,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三)从事研究生德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研究生德育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四)一线研究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德育工作人员优先。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四、申请材料
(一)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
(二)个人事迹材料(word文档,限3000字以内),所附图片不超过10张,内容可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情况、工作成果、所获奖励等;
(三)个人简介(word文档,限300字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职务、主要先进事迹等;
(四)个人生活近照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
五、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附件1、附件2)报送至石牌校区研究生院3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nuyjsgl@163.com(统一以“姓名+2021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方式命名)。研究生工作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后推荐参加全省评选。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5月23日
附件1:“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2:“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xlsx
附件3:关于评选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