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2020届、2021届暂不派遣毕业生滞留档案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院档案室实际状况,现对2020届、2021届暂不派遣毕业生滞留档案的管理做出调整:

一、档案管理调整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研究生院档案室工作实际,2020届、2021届申请了“暂不派遣”的毕业生档案需在2022年7月8日前寄出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往届暂不派遣毕业生滞留档案清单》(随通知发辅导员邮箱)通知到学生本人,尽早办理学籍档案转出。

二、报到证归档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报到证),取消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各学院、研究院要及时通知2020届、2021届申请了“暂不派遣”的毕业生,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改派(如仍未落实毕业去向需申请“正常派遣”,派回生源地)。确保2022年7月8日前,将所有办理了“暂不派遣”的学生档案转出。

2022年9月前,研究生院会将EMS邮寄单号导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毕业生在9月1日以后,可以查看档案去向。

三、特别提醒

各学院、研究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派人到研究生院档案室核查及办理邮寄。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