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规定,经学生个人自查上报,院系审核,研究生院复审,现将2021—2022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和附件2)。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7日——6月21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和电话。
联系人:赖老师,电话:85211117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2021—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