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资助廉洁自律承诺书签署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国家奖助学金发放,2022年秋季学期起,学校与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确保每一名经办国家奖助学金的人员明责任、知敬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署对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工作人员

二、工作要求

    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客观、公平、公正地核实所负责的每一名学生的各项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认定不得克扣、侵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切实维护好教育公平。请相关人员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1)

    2.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1〕182 号)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研究生资助工作小组,设1名辅导员为本单位研究生资助专员,具体组织落实研究生资助工作。请各单位提交各学院奖助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2)。

    以上材料需在9月15日前上交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其中将附件1扫描版(签名、盖章)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附件1纸质版报送各校区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石牌、南海校区:研究生院308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10室,汕尾校区:另行通知)。

 

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85211117

工作邮箱:yjshc12@scnu.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廉洁自律承诺书.docx

附件2: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人员联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