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近期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离校返校管理

(一)严格审批学生请假离校管理

所有在校生非必要不离校,离校须登录“学校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学生离校外出申请”履行请假报备手续,经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审批同意,申请人确认后方可离校。出行需合理规划行程安排,非必要不出境,不到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避免前往7天内发生过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安全防护。

各学院要分类施策管理离校学生,督促因疫情、实习、生病等离校学生(含暂缓返校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建立学生请销假台账(附件),全过程、全时段、全方位掌握学生健康情况和活动轨迹,督促学生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二)严格审批学生销假返校申请

学生返校需参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各地防控政策),符合返校条件或对照属地政府防控政策已完成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需在返校前24小时须至少进行健康打卡一次,并在“学校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学生返校申请”提交返校申请,学院认真审核同意后学生方可返校。学生返校时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报告,到各校门口扫描返校核验码,配合门卫测温、核验入校凭证。学校倡导从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外地市返校的学生主动向属地居委报备,或在“穗康”或者“粤康”小程序上如实填报来(返)穗相关的行程和健康信息。

注:汕尾校区学生离校、返校、健康打卡等根据属地情况进行管理。

二、落实分类健康管理

(一)严格执行每日测温考勤与健康打卡制度。各学院每日安排专人负责学生测温、考勤,如有学生体温异常及时报告。全体学生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打卡。

(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台账。各学院要持续完善“五本台账”,每日登录“教工健康信息系统-疫情防控-红黄码预警”跟进健康码异常学生情况,及时在“疫情防控台账”小程序上报发烧、健康监测、隔离学生信息,督促相关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

(三)做好重点地区常态化排查工作。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校涉疫地区学生动态排查工作,督促学生及时在相关小程序填写健康信息和行程信息,辅导员应及时审核学生填写情况。

(四)做好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组织工作。各学院应倡导学生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在完成全程接种满六个月后接种加强针。严格要求在校学生按照学校和属地要求完成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及时上报在校学生核酸检测完成情况。

(五)跟进学生健康管理情况。发现集中、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需要健康管理的学生,请各学院第一时间上报,建立工作台账,安排专人跟进,引导学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个人健康管理,形成工作闭环。

三、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一)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各学院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强化“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佩戴口罩,减少聚集活动。自觉遵守学校及属地政府防疫政策,不将一卡通外借他人,不得留宿他人。

(二)做好学生人文关怀工作。各单位要充分掌握学生思想和心理动态,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与学生保持沟通联系,切实帮助有困难的学生及时解决问题。重点关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学生动态,除了做好学生日常生活保障,还需加强学生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工作。

四、科学有序做好应急处置

(一)全面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细化完善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

(二)及时处理突发情况。全体学生政工干部保持通讯顺畅,发现核酸阳性、密接和次密接的情况时,务必第一时间报告、规范科学有序处置,将疫情风险控制在最小单元格,严防疫情在校园内扩散蔓延。

附件:《学生请销假台账》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日

附件:学生请销假台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