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有关学位授权点:
根据前期我校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安排,请本次参评范围内的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在2022年11月1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报送自我评估结果。
一、需报送的自评材料
1.专家组意见表
2.专家个人评分表
3.师生座谈会记录表
二、提交方式
纸质材料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word版本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以“学位点代码+学位点名称+自评材料”命名。
三、注意事项
各学位授权点自评专家名单与工作安排需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自评材料将报送教育部,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学校在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将分期分批进行抽查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开展必要的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
联系人:学位办:谢老师, 85211118,yjshc15@scnu.edu.cn;专业学位办:刘老师,85215255,yjshy307@scnu.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