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助学金发放名单的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经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10号)要求,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复审,现将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助学金发放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2——10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和电话。

联系人:赖老师,电话:85211117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2